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啤酒过期 食客获赔3000元

时间:2009-02-04 12:02来源:四川新闻网-成都商报 作者:网络 点击:
昨晚8时许,市民廖女士在国槐街的重庆胖妈烂火锅请客庆祝生日。没想到,吃到一半,朋友突然发现杯中的雪花特纯啤酒已经过期了。火锅店立即向客人道歉,免单后赔偿了3000元。 昨
  

昨晚8时许,市民廖女士在国槐街的重庆胖妈烂火锅请客庆祝生日。没想到,吃到一半,朋友突然发现杯中的雪花特纯啤酒已经过期了。火锅店立即向客人道歉,免单后赔偿了3000元。

  昨晚9时许,记者在火锅店内看到已经喝完的8瓶啤酒,透明玻璃杯中还有部分剩酒,酒色浑浊。这些酒瓶标签上的日期均为2008年5月29日,而保质期为180天。廖女士说,饭吃到一半的时候,一个朋友突然发现杯中的啤酒很浑浊,仔细品尝,有一种怪怪的甜味,气泡也很少。大家觉得不对劲,仔细检查,这才发现是啤酒过期了,“你看,瓶子上还特别提醒,酒中出现浑浊现象,不能饮用。”

  火锅店店长陈先生承认说:“是我们大意了。”据悉,这批酒是最近几天进的货,店员没有仔细检查。事发后,火锅店立即停止销售剩余过期酒。为了弥补客人的损失,陈先生为客人免单599元,同时赔付3000元。他还表示,如果客人身体确因啤酒原因出现问题,火锅店将负全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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